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1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8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已有很多网友发表了看法,点击参与讨论】【对英语不懂,点击提问】【英语论坛】【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