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四年制大學(undergraduate)
美國的四年制的大學(university)或學院(college)通常提供自然、社會及人文科學的課程。學生修業四年(某些學科須修業五年),完成所需的學分數且成績合格者,將得到學士學位。大部份的四年制大學也有研究所及專業學院,有些也提供兩年的副學士課程及學位。
台灣專科畢業生多半以轉學的方式進入四年制大學就讀,被承認的學分則依各校標準而訂,一般約在40至60學分之間,也就是還要修業兩到三年。
(3)研究所(graduate schools)
研究所包含碩士、博士等課程。大部份的碩士課程需要到課堂聽課,有些課程可以要求進行個別研究(individual research)或獨立研讀(independent study)。
攻讀博士學位最重要的是要有獨創性的研究,一般來說在取得碩士後三年多可完成。通常申請博士學位需先有碩士的資格,但有些學校也接受學士直接攻讀博士,不需先取得碩士學位。
碩士學位的取得可分為三種:寫論文、繳交報告或修滿一定的學分。博士研究生則需先修完所須的學分,通過資格考(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 和口試後成為博士候選人,有些學校要求學生能閱讀二種外國語言,所以還需通過 Graduate School Foreign Language Test。目前有些學校開始以研究技能來代替語文能力測驗。博士候選人在完成論文,通過論文口試後得到博士學位。
(4)專業學院(professional schools) (5)距教學
3.高等教育體系 美國的十二年基礎教育,包括六年的小學教育(elementary program),三年的中級教育(intermediate program)即初中(junior high school),三年的二等教育 (secondary program) 即高中(high school) ;和之後數年的高等教育。
外國學生如果進入美國高等教育前所受的教育超過十二學年,在進入大學後部份學分可被承認,學分承認的多少則各校不一。
美國的高等教育是由州政府負責該州的教育,美國國會可參與教育經費的預算,但不能直接管理教育。因此各州的教育政策與施行方式均不相同,具多樣性且選擇多。共有數千所學校可選擇,由學生人數多於二萬的大型學校到人數少於一千的小型學校,由四年制具備各科研究所的大學到二年制的社區學校,由位於大城市中心的學校到位於偏遠郊區的學校。
在美國差不多所有的學院和大學,都是由校董會(school board)來管理。公立大學的校董或由選民投票或由州長任命;私立大學則由有關機構遴選。不論公立或私立大學的校董通常都是有聲望且對校方有特別貢獻的人物,他們對學校的各項決策都有相當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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